市總工會是全市各級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在市委和省總工會的領導下,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市委和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決議,領導全市工人運動和工會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把握工會工作正確政治方向,加強工會意識形態工作,引導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承擔勞動關系領域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示范帶動和聯系服務工作
(二)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組織、動員、指導各級工會廣泛開展勞動競賽、經濟技術創新等活動。
(三)圍繞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總工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組織推進全市工會系統“互聯網十”服務職工體系建設;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全市工會組織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指導各級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五)協助縣市區黨委、宜昌高新區黨工委管理同級總工會的領導干部,協助市直有關部門黨組(黨委)和工會關系隸屬市總工會領導的企業單位黨組(黨委)管理市直產業(行業)、市直企業工會的領導干部;研究制定工會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鄉鎮(街道)以上工會和市直企業單位工會干部的培訓工作;做好市總工會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六)指導全市工會組織職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基本理論,進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組織職工學政治、學經濟、學文化、學法律、學技術、學管理,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協調和推進。
(七)協助市政府做好全國勞模、省勞模的推薦、管理、服務和市勞模、市“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評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國、省“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收繳、管理、使用、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工會興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